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中租迪和 - 固定收益吃香 中租證券化商品 超額認購

中租迪和繼2007年8月、2010年8月分別推出其第一檔及第二檔證券 化商品後,今年持續採行證券化籌資方式。此次仍由中國信託商銀擔 任主辦顧問,發行以中租迪和公司承作的租賃及分期款債權為標的的 證券化受益證券,總發行金額為新台幣50億元。

中信銀總經理陳佳文表示,台灣證券化市場持續受到2008年全球金 融海嘯影響,今年以來沒有其他證券化案件推出,該案成功發行,證 明台灣資本市場對證券化商品仍保有相當的信心及胃納量。這也是中 信繼去年8月後,第二次為中租迪和量身訂做的證券化商品案,陳佳 文指出,未來將持續提供資產證券化相關顧問服務,為客戶開啟另一 扇籌資大門。

市場人士分析,證券化受益證券是固定收益商品,但國內較不盛行 ,主要是次貸風暴以來,投資人對這類商品持保守心態,且這類商品 的次級市場較不發達,難有資本利得,多半是收取固定配息。

中租迪和發行的這檔證券化商品,主要標的是中小企業租賃及分期 款的債權,具有現金流量,而不是像美國次級房貸、CDO,投資風險 相對較小。

中信銀指出,此次已是中租迪和第三檔租賃及分期款債權證券化商 品,市場投資人對該商品已十分熟悉,因此才會造成超額認購;中租 迪和用多元籌資管道,利用證券化發行,除可取得中長期穩定的資金 ,更可強化公司財務強度。

本案由中信銀擔任主辦顧問,土地銀行為受託機構,中華信評公司 擔任信用評等機構。受益證券共發行三種券別,優先順位受益證券A 券,38.3億元、利率2.2%、占發行比重約76.6%,期間5年。

優先順位受益證券B券3.24億元、利率3%,占發行比重約6.48%, 期間5年;次順位受益證券無信用評等,發行8.46億元,期間同樣為 5年。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