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中租迪和 - 證券化發行案 4年僅有2件

台灣證券化市場近4年僅有2件發行案。據金管會統計數字,從97年開始,金管會核准5件證券化發行案,但97年3件全數廢止未發行,98年則都掛零,前年及去年各1件核准案,即中租迪和以其租賃及其分期應收帳款,各發行50億元CBO。
也就是,4年來證券化商品共僅有100億元的發行量,且都屬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不動產證券化已4年多沒有申請案,金管會表示,主要是市場投資人對證券化商品的偏好改變,且市場大環境不同於前幾年,不動產價格看漲、市場資金充沛,發行人較無意願發行證券化商品。
金管會最近公告修正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其中自然人門檻原先為本人淨資產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或本人與配偶淨資產合計超過1,500萬元;最近2年度,本人年度平均所得超過150萬元,或本人與配偶的年度平均所得合計超過200萬元。
修正後提高為提供3,000萬元以上的財力證明;或單筆投資受益證券逾新台幣300萬元,且於該受託機構的存款及投資(含該筆投資)往來總資產逾1,500萬元,並提供總資產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的財力聲明書;同時要具備充分的金融商品專業知識或交易經驗。
金管會表示,主要是現在境外結構型商品等專業投資人投資門檻都已提高到3,000萬元,這次是比照將標準調到一致。<擷錄公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