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5日 星期五

鴻威光電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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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00/04/13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0/04/07至100/04/13截止。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特此催告。(2)謹定自民國100年4月22日至100年5月22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之股數發放股票。4.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