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遠雄人壽股票

      金管會盯上遠雄人壽標下新莊副都心土地案,遠雄人壽昨(30)日已依金管會要求函覆提出說明,金管會不排除下一步約談遠雄人壽相關人員到金管會當面說明疑點,以了解這項投資案是否符合金管會的新規定。
     根據金管會規定,遠雄人壽一旦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可能會被要求停止購買或限期處分。
遠雄集團上周五(25日)分別以遠雄建設、遠雄人壽名義,以總價計122.8億元標下新莊副都心土地,平均每坪177萬餘元,比底價每坪90萬元多出近一倍。由於金管會在2月24日才發布新規定,從嚴規範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遠雄人壽這項投資舉動,立刻引起金管會的關注。金管會在上周五發函要求遠雄人壽在三天內提出說明。
     至於以後是否只要保險業標下不動產,金管會都會發函要求說明?金管會官員表示,只要是重大不動產標售案,或社會關注的案件,都會要求業者說明。
     金管會2月24日發布的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新規定,被視為金管會打擊保險業養地的「緊箍咒」,重點包括保險公司購買素地,若是作為停車場、出租廣告等利用方式,將不再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規定。並提高保險業買入不動產後的收益率門檻。原本規定,保險業購買不動產後的收益率,不能低於中華郵政公司2年期定儲利率,新規定是還要再加2碼(即0.5個百分點)。目前為1.705%。

來源:經濟